一、出臺背景、必要性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推進農業科技力量協同攻關,支持發展智慧農業,拓展人工智能、數據、低空等技術應用場景。《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決定》和《中共清遠市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意見》均作出要培育壯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工作部署。結合日常走訪調研發現,我區農業經營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發展過程中,融資成本高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壯大重要原因。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工作部署,降低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成本,促進其提高科技研發投入、升級技術和改進設備,增強經營穩定性,推動農業產業現代化發展,助力清城區鄉村全面振興,我局起草了《清遠市清城區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方案(試行)(審議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標與意義
進一步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降低其融資成本,加快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實現農業產業現代化,助力清城區鄉村全面振興。
三、主要依據和過程
《實施方案》主要依據包括:《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決定》《關于印發〈廣東省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等實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粵農農函〔2024〕122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的通知》《中共清遠市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意見》《關于印發<清遠市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連南瑤族自治縣“百千萬工程”促進農業產業現代化高質量發展貸款貼息實施方案(修訂版)》。
制定過程中,我們廣泛征求各鎮(街道)、財政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2025年9月17日我局征求各鎮(街道)和財政部門意見。2025年9月22日-9月30日,為擴大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中的公眾參與程度,保障該項工作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我局根據《清遠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在清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并征求法律顧問意見。于2025年10月21日通過清城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會議審定。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四大點,分別為總體要求、貼息要求、貼息申請程序、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實施方案》原則和實施目標。
第二部分是貼息要求,明確貼息時限是對方案印發之日起一年內新增的銀行貸款(以銀行放貸時間為準)給予貼息補助。貼息時間以天為單位,最長為730天。貼息對象范圍:在清遠市清城區區域內注冊經營,從事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加工等涉農生產、加工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生產經營企業等各類農業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登記注冊、經營,經農業農村部門認定備案,經營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因貼息金額有限,按貼息申請受理時間順序確定貼息對象;若申請受理時間相同,實際貼息金額按各申報主體需支付利息比例折算等方式確定。貼息標準:若貼息貸款的年化利率在貸款期限內存在浮動,采用分段按實際天數計算:年化利率超過2.8%的部分,按照年化利率2.8%計算;年化利率小于2.8%的部分,按照實際年化利率計算;單個貼息對象每個年度獲得的貼息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4萬元。貼息方式為“先付后貼”,即借款人應按規定先支付貸款利息,再憑貸款銀行開具的利息發票及其他申報材料按程序申請貼息。貼息資金在駐鎮幫鎮扶村資金中統籌安排,共400萬元,貼完即止。
第三部分是貼息申請程序,明確申報所需材料、申報流程等有關事項。由經營主體向注冊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貼息申請,審核確定貼息對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申報主體出具貼息申請受理通知。由區財政局按程序向申報主體發放貼息資金,貼息金額使用情況通過政府網站定期公布。貼息金額使用完畢,或本實施方案到期,將停止受理貼息申請。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確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要做好審核把關、強化指導服務等工作。
![]()
清遠市清城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10月31日